不办登记不能确定产权 自办合同买家莫忽视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04 14:07) 点击:226 |
交易中心:来办的基本是开发商 前天,记者到办理合同预登记业务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,发现该项业务已经接受申请办理。而在二楼的服务中心更专门开辟了一个合同预登记咨询处,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表示:“一般都是开发商来办的,我还没看到有个人来办的。当然,如果开发商在签合同30天后还不办理预登记的,购房者就可以自行来办了。” 另外,该中心工作人员还表示,并非所有购房合同都能自行办理预登记。他说:“这一新政策是根据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《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》而定出来的,所以只有在去年10月1日以后签署的购房合同才能由业主个人自行办预登记,此前的则不行。”新政策下的购房提醒近年来,广州实施了不少新政策来规范开发商卖楼行为,如网上签购房合同,把房款存进预售监控账号,以及现在的自行办理合同预登记,这些都是防止楼盘一房多售或重复抵押的好方法。这些措施都是一环套一环的,市民购房前应该了解清楚所有政策,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。 如自行办理合同预登记,必须要有网上签约的MP号,以及买家到银行交首期款,由银行处获得的回执和进账单等资料。购房市民要获得这些资料,就必须按房管局的购房指引一步一步做下来。也就是说,以后市民买房要做好三部曲:网上签购房合同;自行到银行把首期房款存进预售监控账号;监督开发商在签合同30天内办好预售商品房合同预登记。这样才能买到放心的房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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